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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提前“进社会”有违教育初衷

发布日期:2015-5-19    来源:管理员    点击:3609 次

 高考无望的对象,学校在提前收齐相关费用后承诺,等高考结束后就发放毕业证。

  当下,对高考无望的学生进行提前分流,允许其进入社会工作,已经成为一种颇为常见的现象。表面上看,根据学业成绩情况分流部分学生是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具体措施,本身无可厚非,只要运用得当,无论是对学校还是对学生来说都是一项更为明智和经济的选择。除了帮助学校做出更合理的资源分配,还有助于特定学生及时“突围”和“转型”,挖掘和发现他们的兴趣和长处,乃至于形成幸福人生。

  但如何分,什么时候分却是值得认真考量的问题,这背后折射的是一所学校的学校哲学——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以及他的价值追求。许多学校之所以不择手段、不遗余力地推行“分流”,看的就是关乎学校名声、校长升迁、教师职称晋级的种种考评机制。学校为了声誉,校长为了升迁,教师为了晋级,当然这背后或许还有不可告人的利益,比如这几所学校被提前就业的学生,照样要向学校交清最后半年、一年的“学费”等各项费用。

  笔者感到搞笑的一个问题是,当人们追问学校,这些学生被提前就业的情况时,这几所学校的校长们的回答,居然是“不知情”。但据笔者所知,《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学生请病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教导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教导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教导处备案。”本案例中的学生“请假”只要班主任点头,或者简单写个申请作为证明材料就行。试想在这些“不知情”的校长治下的学校何以“依法治校”,又如何“立德树人”呢?

  从另一个一层面说,这种“学校本位”的做法,只顾自身利益和形象,完全忽视了学生的立场和权利。学生不但被剥夺了进一步学习的机会,还被贴上了“后进生”、“学业失败”的标签,这种对学生的“低估之伤”,给正处于青春期心理发育关键期的高中学生带来的暗示心理学和脑神经科学研究早已证明,这种标签式的伤害,对一个人来讲,往往是不可逆转的。长期消极的心理暗示和沉重的思想负担将大大打击他们对今后人生的信心,削弱对未来事业的能动性、创造性。这种不可逆的伤害将令那些仅仅提前了一两年“进社会”的孩子几乎要用一辈子的努力来偿还高中时代犯下的错;尽管这种错不是他们本身的。

  杜威说:“学校即社会”。的确,所有的学生最终都会走出校门,成为不折不扣的社会人。但将无法入大学的学生视为废品、次品的教育必然造就无数的“失败者”。这样的教育,本身就是失败的。教育者,一定要恪守教育的基本规范,想一想学校的初衷在哪里。教育本当以人为本,让每个人找到自己的人生舞台,做自己喜欢做的、擅长做的事情,实现自己的理想。最终成为一个幸福的人,对社会有意义的个体。本应以教书育人作为自己天职的学校和校长一心只考虑小团体和个人的利益,将学生的利益抛在一旁,在短期内来看会令学校“卸掉包袱”,但从长远来看输掉的却是学校和校长的生命力和发展潜力。或许这些校长在学校管理中多一些悦纳,少一些排斥,多一点民主,少一些控制;或者换个角度,思考一下,对这些“高考无望”的学生,我们除了早日将他们送走,还能为这些学生做点什么。可能学校的声望会跟教育的初衷吻合一些。

  当学校违背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强制分流时,就已经完全违背了教育的初衷。强制的分流既不是着眼学社会和谐发展的,更不是呵护学生生命的,相反,是将本当学校的责任转嫁给了社会,更重要的是给这些学生的未来生命带来了“看不到”的,但却是无法估量的的伤害。事实上,当学校习惯于用眼前利益作为衡量价值的标准时,就等于一种自我窄化、矮化,并放弃了源自于教育初衷的职业操守和使命责任。就好像有一把无情的剪刀,既剪掉了很多学生心中的梦想,也同时断了学校和校长的诸多美好的发展前景。

  最后需要提醒这些学校和校长的是:这种强制性手段,甚至是涉嫌违法。在提倡“依法治校”推进“教育治理”的今天,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如何使我们的学校教育正本清源,回归正道,正真实现以人为本,依法治校,为实现“中国梦”“教育梦”作出我们应有的努力,而不只是一味地为了小团体和个人的利益不择手段。